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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更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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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到姜伶家里,除了我们俩再也没有别人。姜伶说她的父母常年在外跑生意,家里没人是常态。

后面姜伶就打开了ps4。站在收纳柜前选游戏的时候,姜伶的指尖从一张张CD盒上跳过去,最后落在一个双人游戏上。

把那张CD抽出来的时候姜伶看着满柜子的游戏说,她很喜欢玩游戏,可是一直没人陪她玩。

我就问,“你朋友不是挺多么,怎么不叫你朋友陪你玩?”

她就说,“朋友也有自己的朋友呀,还有自己的女朋友或者男朋友呢。”

我自言自语,“原来朋友多,也会孤独啊。”

姜伶就说,“朋友多,才会孤独呢。”

阳光穿过阳台上的推拉门落进客厅,空气中的浮尘在阳光下熠熠发光。隔着浮尘我看见姜伶侧脸上的细小绒毛,以及她轻颤的睫毛。

我心里泛起名为怜爱的涟漪。

姜伶转头看向我说,“不过没关系,现在不孤独了。你会陪着我的,是不是?”

十八岁的少女眼里满是柔软的期待,好清澈。

我点点头,姜伶就略垂下眼睛,低低地笑起来,有点害羞的样子。

好啊这人,想撩我,结果却把自己给撩害羞了。

什么“高冷大神”,太ooc了。我心里这样想着,嘴角却不受控制地勾了起来。

那天我们一人一个手柄,玩了一整个下午。我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姜伶说一起打游戏,就真的只是打游戏。

那是我们单纯的十八岁,连提起性都觉得是在犯罪的十八岁。

没过几天一个高中朋友办生日趴,吆喝我们“拖家带口”去捧场。在确认了姜伶的意愿后,我便把姜伶也带了过去。

生日趴约在一个大型ktv,乱扫的镭射灯光下,我向我的朋友们介绍了姜伶。十八岁的年轻人总是很爱起哄,现场当即就产生了剧烈的化学反应——

“好啊你陈斯然,当初寡得跟要出家一样,原来在这儿等着呢~”

“就是就是,没见你对谁感兴趣过,现在终于知道原因了。”

“哎哎哎,我要是陈斯然我也不谈!……这么漂亮的女朋友,直接等着——它不香吗?”

是的,姜伶很漂亮。是那种颇具少年感的漂亮。

那种漂亮根本不需要任何修饰,她只要往那儿一坐,冲你轻轻笑一笑,整个人就鲜活起来。

我没想过用姜伶标榜自己,可听到朋友们这样夸她,一颗心还是高兴得飘忽起来。

紧接着却又莫名害羞起来,低着头傻笑个不停,朋友们就又起哄:

“你们看她,她不好意思了哈哈哈哈哈——”

“什么不好意思啊,这是在嘚瑟吧~”

“陈斯然你就嘚瑟吧~信不信再嘚瑟我就——我就祝你们长长久久百年好合!”

比我更害羞的是姜伶,她的手慢慢靠向我的手,带着些许试探性,随后完全覆了上来,掌心滚烫,还有些微汗意。

我立刻回握住了她的手。

除开第一次见面时阴差阳错的牵手,这才是我们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牵手。

姜伶长得很少年,手却很柔软,握在手里像是没有骨头。我甚至不敢用力,怕把她捏痛了捏坏了。

我想人类对于美的向往或许是刻在基因里的,所以长得好看的人在社交场上总是会如鱼得水。加上酒精又能消融陌生感,姜伶很快就跟我的朋友们打成了一片。

酒过三巡,大家都有些微醺,话也多起来,拉着姜伶越说越起劲。

我在旁边听得脸有点黑——你们说你们的,干嘛顺带抖出我的黑历史啊!

不过我心里还是泛起一种满足感——原来介绍自己喜欢的人融入自己的生活圈子,是这样美好的事。好新奇的体验。

后来过了好久好久,当初那群闹腾的朋友早就散落在不同的城市,各自也有了新的朋友,不再联系了,但一想到那天朋友们夸张的比划,和姜伶乐在其中的表情,我心里还是有股暖流蹿过。

时间的温柔之处在于,尽管它能让很多事变得面目全非,但至少无法轻易偷走真切拥有过的感受。

那天姜伶玩得很尽兴,也许也是因此,她对我敞开了心扉——打车把她送回家的路上,她靠在我肩上跟我说了很多很多话:

“呜呜……我怎么能遇见你这么好的人……”

“你知道么……她们……她们都把我当提款机……”

“有个混蛋……同时谈三个……从来不带我见朋友……”

此前,姜伶从来没对我提过这些事。

——她的脆弱、她的伤疤。

她说得稀里糊涂前言不搭后语,但不需要她说得更明白,我已经懂了。

我的心揪了一下。我想我听到了姜伶没说出的话。

姜伶是想说,她们讨厌,我好。她讨厌她们,她喜欢我。

说到最后,姜伶突然醉醺醺地问,“宝宝你……为什么不早点出现。”

她喝醉了,声音不像平时清爽,而是黏糊糊的,叫“宝宝”的时候就更黏糊。

我扶住她后腰的手一顿,心跳都漏了半拍。

从没听过姜伶这样叫我,我在游戏里的职业是神木,姜伶就一直叫我木木,绑定了侠侣关系后改叫我斯然。

像这样叫我,还是第一次。

多巴胺在脑内急速分泌,我快乐得连心尖都在发颤。

出于会害羞的缘故,姜伶清醒的时候是很少这么坦诚的,我于是知道喝醉的她有多可爱。

逗喝醉的人是世界上最好玩的事情了。我因为姜伶没被好好爱过而心头泛酸,却又禁不住想逗逗这样的她,便明知故问,“为什么我要早点出现啊?”

姜伶就又嘟囔道,“你早点出现,我就不用……不用遇到她们了。直接和你谈一辈子……多好。”

我抿嘴笑,“谁要跟你谈一辈子了。”

姜伶脑子像是宕机了一下,半分钟没接上话来。

随后她反应过来了似的,蓦地急了:“我有钱的,我有很多钱,呜呜……你别……别不要我。”

我的心突然就软下来,“好了好了,不逗你了,谈谈谈。就算你穷得睡天桥,我也跟你谈呢。”

姜伶满足地笑起来,随后又呢喃道,“算了,不怪你没早点出现了……反正我们还有几十年,早一年,晚一年……又有什么关系……”

“……对么?”姜伶把脸埋进我的颈窝,像个索求答案的孩子般重复道,“对么……”

声音软软。坠到我心里。

“嗯……对。一定。”车身颠簸,我搂着姜伶的腰,在出租车后座上摇摇晃晃。快乐溢满胸腔。

车内后视镜里映着我的笑脸。随车身摇摇晃晃。

几十年……

几十年啊。

几十年,那不就是“一辈子”了?

那天夜里,我躺在床上,一边回想着这一幕,一边模仿着姜伶说这句话的语气,开心得辗转难眠。

那是我跟姜伶在一起之后,姜伶第一次跟我提起“一辈子”这个概念。

“一辈子”——那就是很爱,很爱的意思了?

早些时候,哪怕是亲如家人,也没对我许诺“一辈子”的爱,“不听我的话你一辈子都没有出息”之类的呵斥倒是不少。

姜伶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看着我,她的眼睛因为醉酒而染上几分迷离,底色却依然澄澈。

我知道一个人的醉话不能全信,但当年轻的爱人在你面前袒露脆弱,当她用那样纯粹的眼神吻向你,好像要把你刻进灵魂里——你又怎么能不信呢?

长这么大,我第一次被这样汹涌的爱意击中,这样毫不遮掩的关于爱的宣泄与表达。它来得猝不及防,好像一辆朝我冲过来的车,在我毫无防备之际,一下子把我撞得目眩神迷,抛向天际。

十几岁的年纪,没经历过几次离别,遗憾的事更是寥寥无几,自然也不知道一辈子这三个字说出来容易,要做到有多难。

只是年少的感情太赤诚太热烈,好像非“一辈子”这三个字才能承载不可。于是话就那样流淌了出来。说的人不一定往后还记得,听的人却往往放进了心里。

一放,就是太久,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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