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是在话音落下的一刻,静滞的空间撕裂出一条狼狈的长疤,那疤痕里,一道黑发身影以几乎肉眼难辨的速度逼近了金发头颅。
“噗呲——!”
血液飞溅的声音。
“噗——!”
重物落地,更多的声响被沙地吞没。
金发头颅原本毫无焦距的双眼开始映出色彩,仿佛重新获得了看见的能力。他首先看见血红,是自己的血,被“撕裂”得尾锋割伤后所涌出的自己的血;紧接着,他感到柔软,人的肉|体的带有温度与弹性的柔软,柔软下是鼓动的血液涌动,是脏器的回响。
人类。
林斯的狡猾超乎我的想象。
他的撕裂果然能切开兰瑟的压制,在人类基地的那一次他仍然保有余地,他始终在扮演着力竭,他始终在努力欺骗所有人。
即使我得到兰瑟百分百的重新补给,补足甚至远远超过了利尔曼所取走的能力,他依然撕裂了这份压制。
他是棘手的对手。
制造分身诱骗他,甚至不惜割除会被他看出破绽的虫身只保留人类的头颅果然是正确抉择。虽然将主精神从被摧毁的分身重新转回主体上稍耗了些时间,但看起来,一切进展顺利。
喘息。
“喂,兰瑟,”那个声音带着轻微的脆弱,像藏在一层纸后的玻璃,他的防护与他的本身都如此容易被摧毁,“说点什么。”
被撕裂成不可再生的微粒的分体虫轻轻移摆,风重新涌进了这方空间,却好像比方才的万籁俱寂更了无生息。
我在等待。
以人类的认知来说,他们不会认为一个只剩下头颅的人类还能存活下来。倘若有,他应当在最高实验室,泡在无时无刻无法离开的缸中。显然,这处荒地没有实验室的条件,而这颗原先还有分体虫来供养的头颅在失去供给来源后,不应当有存活可能。
“咳!”
或许是血呛进了气管,原本覆盖着我的肉|体剧烈震动了一会儿,突然朝着某个方向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