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朝元年七月,岭南南疆村。
彼时战火初歇,本该秋高气爽的日子里,整个村子田埂被战火烧得焦黑,曾经横陈兵士尸体的河水里血污未退,不时散发着令人恶心的腥臭。
村里的林姓农户,屋后猪圈紧挨着河边,臭气更是熏天。
村子里没人知道,这家的猪圈里,住着一个人。
准确地说,是住着一个对于林家而言“没把的”“要债的”的丫头。
更没人知道,猪圈里吃了就睡的老猪小猪、衣裳与头发里高歌的跳蚤与虱子,是这丫头最好的玩伴。
她不觉得,猪圈是臭的。臭的分明是河里的尸体,是把河水染红的鲜血。
从记事起,她脸上身上都是猪圈的气味。
用她弟弟的话来说,她不像个“要债的”,像个要饭的。
从什么时候开始觉得空气里臭味变浓了呢?
具体的时间记不清了。
只记得大约是全家人变成尸体的那日,她光着脚,冒险一般穿梭在大小房间里,走在再也无法动弹的父母爷奶身边。
这个算起来是“家”的地方,于她而言,很是陌生。
好在,地方不大,她来回走了两次,便觉得无趣起来。
然后就觉得脚底下黏黏的,她盯着脚底的暗红想了好久,想到天都黑了,才意识到是他们的血。
她生平第一次被一种味道熏得想吐。
于是,几乎是本能的,她便提了桶,来到河边一遍一遍地打水,将血污冲洗干净。
但是她鼻子太灵了。
从天黑到天明,她忙活了一整晚,地上早已没了血迹,可那股浓郁的气味还是萦绕在她的鼻尖散不去。
很咸,咸得发臭,感觉整个屋子挂满了陈年腐坏的老腊肉,臭得她睁不开眼。
正是从那时候起,林思意识到,原来人血是臭的。
比人们嫌弃的畜生家禽的血,臭得多。
昨晚在圣医楼后院,她闻到的那个气味,也是臭的。
而且是同样的腐臭。
她绝不会认错。
“大人昨日见到的,一共有十个血桶吧?”
面对林思的坚持,安宁却是丝毫不慌不恼,反客为主地问了回来。
“对。”
得到林思的回答,安宁领着人,朝着前方扑通一下跪了下去:
“大人明察,我后院所用桶,一桶可装十斗水,一人之血不盈桶。若要十桶,昨日至少要死二三百人。”
一连四人跪下,方才开门的女子手里提着的牛角铜灯随之晃了晃。
昏沉沉铜灯灯圈摇晃,晃不亮宅院三五寸地。
方寸之间,白衣映红楼,说不出的诡异可怖。
好在,她们身后的灯很是明亮。
林思没再接话,眸光落在红楼之上,随月色越过楼顶,飘进了后头的院子里。
她没有心情同安宁费口舌了。
这女人能让她们带走查证,就是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今晚不管带走什么,结果都只会和她白天里的判断一样——什么都查不出来。
她要另外寻找突破的机会。
她没开口,背刀的卫金娇却忍不住了:
“你当我们傻呢?兑水不就有十桶了?对吧阿思?”
她丝毫不怀疑林思的判断,毕竟能进刑狱司当断事的脑子,几乎都是可以考状元的。
而且阿思刚来就断了“黑寡妇”的案子,司里人人刮目相看。
她们家阿思,是一等一的厉害!
林思垂眸弯了唇。
有一句话卫金娇说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