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啊。”我笑着说,吸了吸鼻子。
“果然其实不喜欢我吧……”我努力仰头。
下一秒,手里的玫瑰花束被人拿走了。
我愣愣地低头,看到某人气喘吁吁地跑回来了。他一只手攥着什么东西,另一只手把花束还给了桑塔克,还往后挥了挥,让他们先离开。
朋友们爽快退场,我一头雾水地与他们告别。
修西斯很快平复了呼吸,把紧攥着的手递到我面前。
这时我才看清,他手里的是一枝玫瑰。
一枝玻璃做的玫瑰。
落日的光芒慷慨地装点她的美丽,脆弱透明的玻璃折射出绚丽夺目的光。
在荒芜的、贫瘠的、落后的、陌生的异世界,我的眼前,出现了一枝,彩色的玫瑰。
他还记得。
那是小时候的事了。被大人们打趣说将来不知道会便宜了哪个臭小子时,我说,我的意中人,必须能脚踏七彩祥云。
大人们哈哈大笑,只当是童言无忌。
修西斯却认真问我,没有七彩祥云的话,七彩玫瑰可以吗?
我本意只是开个玩笑,没想到他会这么认真。想了想在异世界搞出彩色玫瑰的难度,我点了点头,很快就把这件事抛之脑后了。
原来他还记得。
他一直记得。
直到今天。
这个执着地举着彩色玫瑰的男孩,脸颊绯红,却紧紧盯着我的眼睛,对我说:“我喜欢你。”
我一下子绷不住了,眼泪夺眶而出。
“你哪里喜欢我了!”我抽抽咽咽地质问他。
他把玻璃玫瑰放到我手里,我一下子哽住了。
“说起来你可能不信,”他攥着我的手不放,“我喜欢你很久了。”
“谁会信啊!”我几乎要破口大骂。
“今天之前,我一直以为这是对妹妹的喜欢,”他解释道。
我觉得他不如不解释。感觉更心塞了。
“我这辈子都不想再听到这两个字了!”我小心地抽出手,用力推他,“谁是你妹妹啊!谁会喜欢自己妹妹啊!”
“可我就是喜欢你啊,”他笑着说,“在我还不知道喜欢是什么的时候,我就已经喜欢上你了。”
他伸手轻轻碰了碰我的泪痕。
眼前晃过的衣袖皱巴巴的。我才意识到他身上的衣服还是湿的。
我刚想开口说什么。
他吻了我的眼睛。
右眼。
然后是左眼。
我的脸一下子涨红,猛地往后退,仿佛面前是洪水猛兽。
“你……”眼皮上的触感提醒着我刚刚发生了什么。
“我喜欢你。”他拿着玫瑰,眼睛里仿佛能折射出比彩虹更绚丽的光。
“就算你这么说……”我几乎无法组织出一句完整的话。
“如果我一定要和什么人在一起的话,我只想和你在一起。”他上前一步,再次把玫瑰放到了我手中。
“不管以什么身份,”我很少见他露出这样的笑,“我想一直在你身边。”
我握紧了手中的玫瑰,嘴硬道:“其实你现在也根本不知道喜欢是什么感觉吧。”
“我确实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什么人。”他说。
“可是就像你说的,”他说,“给我个机会吧。”
“我想从你身上学会什么叫喜欢。”
这个白痴。
我只能说:“如你所愿。”
如我所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