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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cut——啊!唱完先啦!”
一阵喧闹,大家玩了起来。一首不适合的歌,让他们找到昔日嘻哈玩闹的自己。
一曲唱罢,马上就有人说:“不要慢歌,要快歌,来一支重金属的,让心情high起来。”
才说着,就听见如雷的音响轰隆隆地炸开。
卡拉OK灯光幽暗的厢房里,谁也没看清谁的脸。安德森觉得这里真好,这里让人什么都不用去想,他也要用中学的那个自己在这里尽情地玩一整夜。只是大家唱的歌他都不会,才离开几年,连流行歌曲也不一样了。他第一次发现自己跟“落伍”这个词扯上关系,只好在一旁慢悠悠,一口接一口地喝着啤酒。
几首歌过去。
“安德森今晚还没开麦呢!歌王不唱歌不行的。”
同学说着把麦克风递了过去。
“这些歌我不熟,不会唱。”安德森的话惹得大家一场大笑。
“点以前我们每天唱的。”
“点安德森拿手的。”
“让他自己点歌。”大家七嘴八舌地说着。
安德森点了几首中学时期大家常唱的歌。他的嗓音清澈而富有感染力,每一个音符都充满了情感,让人不禁回想起那些年少的时光。那些歌是同学们共同的回忆,一唱起便瞬间唤起了久违的热情与欢笑。安德森轻轻一唱,立刻引发了全场的热烈欢呼,仿佛时间在这一刻倒流,大家都沉浸在这片温馨的怀旧旋律中。
“我也要唱。”
“我也要唱。”
大家唱成一团。
这班人又唱又喝的,一直到深夜实在累得不行了,才以一首【学生哥】的大合唱结束活动。离开卡拉OK时,还有一两个不肯罢休的,硬是拉着大家去吃宵夜。安德森喝得多了,虽然没有醉,但胸口有点闷,就没有跟大家再续下一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