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梦文库

繁体版 简体版
甜梦文库 > 春去春又来 > 第64章 第 64 章

第64章 第 64 章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但戚玉衡已经开始动手给他围围巾了。戚玉衡冰凉的手指在动作间轻轻划过他的后颈,激起他更深的颤栗。沈灵均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居然没有再拒绝,反而顺着戚玉衡的力道微微低下了头。

随着戚玉衡呼吸产生的白雾氤氲在他眼前,像是层淡色的薄纱,模糊了他的视野。沈灵均的视线中心一时间只剩下戚玉衡削尖的下巴和苍白的嘴唇——戚玉衡的唇形生得很漂亮,上唇还有个很饱满的唇珠。

沈灵均没头没脑地想:戚玉衡的嘴唇亲起来一定会很舒服。

颈间传来轻微的收紧感,是戚玉衡将围巾打好了结。沈灵均也回过神来——想什么乱七八糟的呢?他的思维也真是够跳跃的。

沈灵均的手摸上围巾:“我真的不用,你也要走回家……”

戚玉衡笑了笑:“这离我家很近的,三四分钟就到了,而且我穿得比你厚。我都穿上棉服了。”

的确。但他身上的那件棉服明显已经很旧了,棉服上的胶印字母已经掉了大半,看上去轻飘飘的,沈灵均觉得它还没自己身上的大衣扛风。

戚玉衡做出一个有些失落的表情:“你是不是嫌弃这是我的旧围巾啊?”

沈灵均忙道:“没有。”

戚玉衡轻轻拉了一下围巾上的流苏:“那你就围着吧,多少能暖和一些。最近降温了很多,你要注意增添衣物。”

“……好。谢谢,围巾我下次还你。”

沈灵均没走出两步,戚玉衡就再一次叫住了他。

他追了上来:“还有,沈检你要保重身体,一定要按时吃饭……像今天晚上一样。要是怕自己忙忘了,你可以定一个闹钟……”

沈灵均感觉戚玉衡简直是在把自己当孩子嘱咐,一边觉得哭笑不得,一边又觉得有些温暖。他点头应道:“……我会的。”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随时提。”

“记住了。”

走出几十步后,沈灵均突然想到:他和戚玉衡认识也快两个月了,两个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亲密,他对戚玉衡的称呼也在不知不觉间从叫姓氏变成了叫名字。但戚玉衡好像一直在叫他“沈检”。

虽然这的确是他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被叫起的称呼,但……这称不上是一个亲密的称呼。就拿陈彦博来说吧,他只有在开玩笑、嘲讽他、生气这三种情况下会这么称呼他。

想到这,沈灵均也不知道自己出于什么心思,回过头往大排档的方向看了一眼。出乎他意料的是,戚玉衡还站在大排档门口。尽管因为距离太远,戚玉衡的身影已经在他眼中坍缩成一个模糊的点,但是沈灵均确定,那就是戚玉衡。

戚玉衡似乎也一直在关注他的动向,在沈灵均回头后,那个模糊的点头上长出了细长的一条——应该是戚玉衡在朝他挥手。

沈灵均连忙也朝他的方向挥了挥手。

什么时候,跟他说一下,让他叫我的名字吧。沈灵均想。

沈灵均转回身,缩了缩下巴,将小半张脸埋进围巾里。

大概是因为常年在烘焙间工作,戚玉衡身上一直有一种很特别的气味——那是一种很“面包房”的香味。混杂着奶香、麦香、椰香,与砂糖的甜味。很好闻,给人一种温暖、治愈之感。

这条围巾上也有这种气味。沈灵均轻轻地嗅了嗅,心想:确实暖和多了。

今天沈灵均运气还不错,竟然在晚高峰的地铁上见缝插针地找到了一个空座。坐下后,沈灵均打开手机,开始浏览各个社交平台上有关长乐案子的信息。

看了一会,一个微博博主发的照片吸引了他的注意力。这个博主是个营销号,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渠道搞来了3.18案八位被害人的照片,加上一张空白图片凑了个九宫格,配文道:“这么多优秀的孩子,都被丧心病狂的凶手杀了[蜡烛][蜡烛][蜡烛],现在他居然又出现了,警方这一次能够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吗?”

引起沈灵均注意的是这条博文的第二张图片——3.18案第二位被害人邱飞剑的图片。这张照片沈灵均之前从未在网上看到过,照片里的邱飞剑手里捧着一张“市优秀学生”的奖状,身旁还站着一个中年女人,女人搂着他的肩膀,头偏向他的方向,明显和他关系亲密。二人眉眼间有些相似,再考虑到两人的年龄差以及邱飞剑的身世,这女人大概率是邱飞剑的母亲。

而沈灵均之所以会注意这张照片,是因为他总觉得照片里的女人有些眼熟。

但沈灵均梳理了一遍自己的记忆,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这女人的相关信息。

难道,是他最近看了太多次邱飞剑的照片,所以看到与邱飞剑有些相像的女人就觉得面熟了?

沈灵均想了很久也没想出个结果。他退出微博,随手点开了微信朋友圈,朋友圈的第一条是孙一涵在晒娃。沈灵均看了一会娃,脑海里忽然灵光一闪——他想起来他是在哪里见过这女人了。

严格来说,他没在现实世界里见过她,只是通过视频的方式看过她一眼——应该是在四个多月前的一天,他妈徐女士给孙一涵打电话,想要见见她的小外孙。大福当时不在孙一涵身边,而是由孙一涵家的家政阿姨在带。孙一涵开着手机后置逗了一会大福,才从家政阿姨怀里接过了大福。

当时,那个家政阿姨的脸也短暂地出现在了孙一涵的镜头当中。尽管她要比照片里的女人老不少,但是沈灵均觉得,二者之间至少有七分相像。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