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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第 7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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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P year

PART1

加尼福尼亚,朴敏真的青春回忆

朴敏真的第一站,是她开始的地方。

加尼福尼亚州洛杉矶。

到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来的时候天是黑的,到的时候天仍然是黑的。

来接她的人朴敏真就算是站在二十米以外也可以一眼就认出来。

薇薇安,她的刘海是显眼的纯白,她是朴敏真在高中的时候除开Dawkins和Alex以外最好的朋友。

朴敏真这次回来很少人知道,她只告诉了自己的团队和薇薇安,就连Alex都不知道这回事。

薇薇安看见拖着行李穿的像个大学生的朴敏真,举着手里的纸牌,大声叫着她的名字。

“Fran!Fran!”

朴敏真拖着行李飞奔向她,两个小女孩抱在一起晃来晃去。

薇薇安眼里都有泪水了,“我恨死你了,Frances,怎么这么久也不知道回来看我一眼。”

“对不起,对不起,vivi,请原谅我。”朴敏真笑着说。

“never,我会恨你直到永远。”她恶狠狠的开玩笑,嘴角的弧度却出卖了她。

薇薇安接过朴敏真的行李箱,牵着手和她一起坐上了车。

朴敏真坐在副驾驶,先是给朴宰范发了短信,然后直接反客为主的直接连上了车载蓝牙,欠欠的放了《Black》这首歌。

在薇薇安听到前奏的时候,干脆利落的翻了个白眼。

朴敏真嘚瑟的摇摇肩膀晃晃脑袋。

“vivi,摇起来!”

“Fran,你是世界上最讨厌的人。”

薇薇安说着,但手指还是忍不住敲打方向盘。

她不会说韩语,她是个纯种白人,她高中的时候和朴敏真这样的popular girl不同,她看起来简直就是个nerd(书呆子),她常年带着眼镜,显得她又是知识丰富又是优雅,但有时候看上去难免会有一些怯懦。

因为先天性的白化病,她的全身都有不同大小不同形状的白色斑块,甚至是在右眼的下方也有一个小小的不太显眼的白色斑块。

在小时候,她总是被那些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嘲笑,他们笑她是奶牛,甚至给她取了个外号叫“奶奶”,因此,她从十三岁开始就把头发染成棕色,这样似乎就能抹去童年给她留下的外貌羞辱带来的阴影。

但上了初中,她还是为此困扰。因为青少年们会开始嘲笑这样一个不合群又奇怪的nerd,他们叫她怪胎。

所以薇薇安一直不太喜欢那些受欢迎的孩子,因为他们总是很讨厌。

当上了高中,他们年级毫无疑问最受欢迎的女孩子是朴敏真。

朴敏真是第二学期才转学来的,那个时候就有传闻说她转学过来还有人跟着,实在是魅力无限。

因为朴敏真长的很漂亮,哪怕她是黑头发黑眼睛,也一看就知道不是亚洲人的长相,可她一看就知道是个混血,因为她的五官是不论是谁都觉得浓郁漂亮的五官,但她和ABC也不一样,一眼就能看出她和亚裔之间的差别,她又和学校里所有的混血都长得不一样。

她是能够完完全全脱颖而出的长相。

当然,后来她才知道朴敏真的血统有多复杂,后来朴敏真提过一嘴,她祖父是很早就留学移民过来的韩国人,玩思想的老钱和一个欧洲女性结了婚,后来有了朴敏真她爷爷,和一个学校里认识的姑娘相亲结了婚,但朴敏真她奶奶又是个白人,后来有了朴敏真她爹,薇薇安见过照片,帅的一塌糊涂,比电视剧里的明星要帅,后来那位帅哥遇上了来留学的高材生的漂亮亚洲小姐,是个富二代,富二代和老钱结了婚,生了朴敏真,一代混血混的连当事人都得费上半个小时捋捋的“女神”降临,也怪不得她的混血感又和所有人不一样,她想过,如果朴敏真是金发碧眼,会不会还能看出点维京人的痕迹?

但朴敏真也不单单是长得还不错,因为她还会弹钢琴,拉手风琴,弹吉他弹贝斯,唱歌也很好听,她还想过,朴敏真这么多才多艺,她甚至还很会跳高,当年她家里的男性是不是也是靠多才多艺这招把她祖母奶奶约到手的?

校园文化节的时候,朴敏真拉着同学组了一个乐队,她是吉他手兼主唱,一上台就唱Nirvana的歌,大概是最耳熟能详的那首《Smells like teen sprint》。

薇薇安记得,朴敏真唱这歌的时候嗓音就像是要撕裂了一样,但是她好像脸不红心不跳,轻轻松松的唱了下来,后来她才知道是因为朴敏真的嗓音天赋。

朴敏真带着她的乐队一下子成了学校里大家都开始讨论的对象。

大概是因为键盘手本来也是个nerd,最爱的事情大概是看霍金关于天文黑洞的那些演讲,而鼓手是一个田径运动员,瘦瘦高高的一个黑小伙,看上去就是搞hiphop的料,没想到鼓还打得很好。特招的贝斯手是学校里出了名的“胸|大无脑”的白人女孩,但实际上她只是因为身材火爆就有讨厌的人莫名其妙的给她扣上了这顶帽子,没人知道原来她弹贝斯也有一套。

朴敏真的乐队,每一个除了朴敏真她自己,每一个都意想不到。

薇薇安现在还记得乐队名叫胡椒籽。

毕业舞会那天,也是胡椒籽上台表演的。

歌是亨特写的,那个搞田径的黑小伙,不得不说他很有才,词是他们一起填的,里面关于科学之类的言论一看就知道是键盘手,关于人人平等,万物皆爱这样的歌词一想就知道是贝斯手写的,而关于自由,关于梦想关于热爱,这些青春洋溢热血沸腾的歌词,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是朴敏真写的。

那天胡椒籽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表演节目,到最后,大家都疯了,一股脑的尖叫呼喊,为自己的毕业欢呼。薇薇安也把该死的羞耻心抛向天空,埋在人群里欢呼了起来。

薇薇安很羡慕胡椒籽,但她无法去嫉妒。

因为朴敏真,朴敏真这样的女孩大概是每个电影里的书呆子女主的幻想角色。

在朴敏真组成胡椒籽之前,学校里最受欢迎的是一个搞电音的选手,他也是和朴敏真一起转学来的,他们最开始搞了个限定车库乐队。

这还不能说明朴敏真的魅力吗?

薇薇安和朴敏真熟识的契机是在一次法语课上。

朴敏真是在姑姑家长大的,隔壁邻居的女主人是个加拿大人,她英语说的不太好,平时说法语,朴敏真搬过去的时候她热情的欢迎了她,后来朴敏真就总和他们家的小狗玩在一起,因此朴敏真也无意识的培养了点法语语感,在那个加拿大阿姨知道朴敏真有法国血统之后法语说的就更起劲了,一下子就给朴敏真的法语补上来了。

她说法语没什么口音,当时的法语老师很喜欢她,朴敏真就又成了受欢迎的那一个。

但朴敏真总不喜欢坐在前排,她喜欢坐在教室的后头。

薇薇安当时是朴敏真的邻座。

小组搭档练习法语的时候,朴敏真和薇薇安是一组。

在有一次练习的时候,薇薇安敏锐的注意到朴敏真在她的头上看来看去,不知道她在找些什么。

“你在看什么?”薇薇安抬头,对上了一瞬间朴敏真闪躲的眼睛。

“噢!抱歉…我只是,额,我注意到你头上有一撮白色的头发。”

薇薇安一瞬间就有点羞愤,她低下头,“这是天生的。”

她没想到朴敏真会惊呼一声,“酷!这真酷,我还以为是故意染的呢。”

一开始薇薇安还以为朴敏真是在恶意嘲讽,但看见她眼里的真诚和言语里的热情,她就有点不太肯定。

“这并不酷,你为什么会这么觉得。”

“hey,谁说的,这很帅啊。”朴敏真挥挥手,“我觉得这很酷,那么独一无二,多有个人特色,还怪好看的。”

薇薇安不确定的抬头,看着朴敏真,“你真这么觉得?”

“当然!这很不错!虽然我不确定你是因为什么原因有这么一撮白色头发,但这很好,我觉得挺好看的。”

“其实我的刘海本来也应该是白色,我把它染成棕色了。”

“真的吗?为什么?”朴敏真的眼里闪着光,看向薇薇安。

薇薇安不再说话,朴敏真知道大概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

朴敏真摆弄了一下法语书,“不论是什么原因,我想了一下就算是白色的刘海应该也挺适合你的,不过棕色也不错。”

“因为你喜欢的,让你舒服的才是最好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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