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乐又看了一眼程立,有了点印象,好像路上遇见过几次。
裴乐拍拍身上的灰:“大哥,他为啥要跟我们住。”
“他父亲才过世,没有亲戚可投奔,你前段时间不是说想娶个汉子吗,他正好合适。”
裴乐动作僵住,再度看向陌生汉子。
脸白净,但又矮又瘦,整体看上去就跟小鸡仔似的,一阵风都能刮走。
裴乐不喜欢。
“程立父亲是秀才,自己也在念书,将来就算考不到功名,也能去镇上找活,不会饿到你。”
裴乐还是不喜欢:“我不喜欢读书人。”
裴伯远比裴乐大了三十一岁,素来惯着小弟,但婚事上却还是拿出了长兄的威严。
“你还小什么都不懂,若要招婿,他是最好的。”
“就这样定了。”裴伯远粗糙的手掌揉了揉幼弟的头发。
裴乐气得两天没吃下饭,又哭又闹,可裴伯远始终不改想法,父母也觉得不错。
程立脸皮极厚,他怎么摆脸色都装看不见,还好意思买糖谄媚他。
他是一块糖能收买的吗?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裴乐第三天开始吃饭。
然后麦子熟了。
收麦如救火,他不再闹脾气。
但他心里还没有接受这个未婚夫。
“石头呢。”
裴乐不想再谈论程立,于是换了话题。
石头是裴乐大哥的儿子的儿子,也就是他的侄孙,今年四岁。
朱红英说不知道去哪家玩了,交代他晌午回来。
快晌午时,石头带着一身泥巴回来,裴乐一看头都大了,想把混小子拉过来揍两下。
朱红英稀奇唯一的曾孙子,率先拉着小孩的胳膊,装模作样教训几句,带着去换衣裳。
饭菜做好,地里干活的人也都带着一身的麦穗儿回来了。
裴乐准备了两盆水,让他们洗脸洗手。
众人休息一会儿缓了热劲儿,这才上桌吃饭。
因为人多,分了两桌坐,裴乐忙着端菜,等他坐下时,只剩下了朱红英和程立之间的一个位置。
裴乐只得坐下。
裴家日子好,吃的是干饭,每人还有一块鱼肉,干活的长工短工都觉得满意,个个埋头苦吃,说话不多。
裴乐吃完属于自己的鱼块,正要夹菜,忽然一双筷子伸过来,他碗里又多了一块鱼。
程立冲他笑。
小书生眼黑鼻挺,是蛮周正的长相,笑起来很好看。
裴乐却臭着脸,把鱼块夹回去。
一块鱼就想买他终身,做梦。
吃过饭,裴乐收拾碗筷,程立连忙帮着收拾。
裴乐没拦。
在他们家白吃白住,当然该干活。
有短工说:“这就是你家哥婿吧,真勤快,是个会疼夫郎的。”
又有短工说:“长得也俊,比哥儿还好看,听说还是个读书人?”
“读书人?这可不得了,竟是捡了个金疙瘩!”有人夸张说。
一声声或真心或假意的恭维中,裴乐心头涌起无名火:“他只是临时住在我家,不是我未婚夫。”
说完,他端起脏碗盘扭头就走。
程立下意识拔步跟上去。
裴乐把碗筷放进厨房,紧接着便走出家门,一路往东走。
他鼻子发酸,无论如何想不通为何这次父母和大哥都不愿意听他的。
明明是给他选夫婿,却不顾他的意愿。
越想越觉得委屈,裴乐掐着手心,才没有让自己在路上哭出来。
“乐哥儿。”
裴乐停下脚步,看向追过来的小书生。
程立走到他旁边,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放,有点无措:“对不起。”
裴乐别过脸:“不退婚就别跟我说对不起。”
程立是不可能退婚的。
他而今孤苦无依,需要有个依靠,招婿的那些人家里,比裴家富的没有裴家人好相处,好相处的没有裴家富。
故此,无论裴乐再怎么讨厌他,为了自己能好好活下去,他也得死皮赖脸留下。
见程立低着头不吭声,裴乐气得继续往前走。
程立没有哄哥儿的经验,一边跟着走,一边从荷包里拿出糯米纸和油纸包裹着的花生酥糖,往裴乐手里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