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乐乐想想也是,抽噎两声:“那你……别伤心了。”
宫南泽沉默半晌,有气无力道:“我谢谢你啊。”
墨白坐在后座上擦了会儿眼泪,默默开始换衣服,旁边整整齐齐叠着林乐乐买给他的外套,每一件都有同款,另外一件都在林乐乐那里。
墨南炙在前面开车,已经被他哥精湛的演技折服,一时间不知说他什么好,挑挑拣拣半天,说道:“放过乐乐吧,他要一辈子忘不了你了。”
墨白脸上还有哭过的红晕,声音冷冷的:“第一,我是真心把乐乐当家人看待的,我也真没想到他会这么对我,我就是要让他忘不了我,第二,宫南泽抢了我的人,我绝不会让他好过。”
墨南炙叹口气:“你做到了,刚刚在办事大厅里,你是没看见小嫂子那张脸,绿得能跑马,我昨天还担心以他的性格会纠缠你,不会离得太痛快,这下子好了,感觉要不是人太多,他都能扛着乐乐跑。”
“别跟我提乐乐,”墨白道:“那就是个小叛徒,以前对我有多好,说过那么多好听话,还不是说走就走了?小小年纪跟宫南泽学了一身坏毛病。”
墨南炙:“呦,现在想起人家坏来了?是谁一大早在这儿等着,就为了跟他换情侣装?我可没见过跟叛徒穿情侣装的。”
墨白:“我那是为了搅得他俩都不安宁,什么破衣服,我不稀罕。”
“是是是,是他不配,”墨南炙道:“不过你也多余生气,人家乐乐也没毛病,还说了只要你道个歉立刻跟你回来,多简单一事儿啊,偏偏你这嘴就跟缝上一样,死活张不开,搁谁谁不生气啊?”
墨白叠好卫衣装起来,把所有衣服都按顺序装好,气道:“凭什么我道歉,我又没错,我差宫南泽什么了?结婚七年,我哪儿对他不好?我就差把他供起来了。我不就没让他去留学吗,留学除了浪费时间,能带给他什么好处?你倒是从十四岁开始留学,回来有什么成就吗?假如现在放你出去找工作,你一个月连四千五都挣不了。”
他哥明显是自己不痛快就迁怒于全世界,墨南炙跟他无法沟通,说道:“说他就说他,带上我干什么,我可没背叛你啊。”
墨白:“你倒是想,离开我你那破健身房都未必能支撑多久,而且你要是跟宫南泽去了,他一个月最多给你开三千。”
墨南炙:“能不能不提我?”
墨白:“为什么不能提?你俩成天一起出去喝酒,好得穿一条裤子,一身臭毛病都能共享,我骂他也对得起你。”
这怎么出了一场车祸,整个人突然就变得不可理喻了?以前墨白可不这样,温柔沉稳风度翩翩,对内好丈夫对外贵公子对他好哥哥,谁见了不得夸墨总几句,现在这是怎么回事,自负矫情爱骂人,固执戏精又嘴毒,怎么越来越像个男人了?
墨南炙体谅他刚离婚,不打算跟他计较,专心开车,又听见墨白在后座嘀嘀咕咕:“我防丢绳呢,怎么少了一根。”
林乐乐的最后一件行李是防丢绳,是他买的第一根,也是被宫南泽拽断了的那一根。
在这所房子里住了几个月,处处是他的痕迹,每处空间都有他和墨白墨黑玩闹过的回忆,像是墨白留给他的纪念,可惜他什么都带不走。
除了防丢绳。
防丢绳一圈一圈挽成团,林乐乐小心装进包里,这才拉起随身行李箱:“走吧。”
宫南泽道:“仔细想想还有什么没带的,我公司里积了一堆工作,这一走,今年可能就回不来了。”
林乐乐十分听话,又回头扫视一圈,屋子大得能听见回声,沙发和猫爬架都是空的,墨白和墨黑都早已搬走,这里不是家了。
他摇摇头,走向电梯:“没有了,能带的都带了。”
宫南泽拉着林乐乐:“很好,你没丢行李,那我就没丢。”毕竟他的行李就林乐乐一件。
就这么上了飞机,落地后林乐乐都没想明白,怎么突然就要换城市生活了,虽然这里是他的家乡,可是这里没有墨白。
换住处,换工作,收拾新家,跟宫南泽到新公司入职……不看不知道,有了对比之后林乐乐才发现,他以前当保姆的工作几乎相当于没工作,偌大家里,大多数日常都有人打理,他只负责给墨白做饭,陪墨白玩儿,还是随心所欲不需要看雇主脸色那种,别说保姆,传统家庭主妇都没他自在。
现在不行了,他跟宫南泽一起住,给他当助理,除了可以不用做饭,公事上倒是忙起来。宫南泽作为老板实在太过典型,高高在上,颐指气使,不听解释,用起人来跟不要命一样,不要员工的命。
唯一欣慰的只有一点,林乐乐工资翻倍,一个月八万,用宫南泽的话说就是“我不能让你白白跟我一场,更不能输给墨白那条狗”。
说来说去还是沾了墨白的光,林乐乐平时工作之余跟其他员工一起骂老板,月中看着进账工资数,心里想宫南泽这人其实还凑合,至少该给的工资从不打折扣,看在钱的份上,原谅他了。
一切步入正轨时,就到了年底,公司放假,林乐乐有自己的家要回,爸妈早就打了好几个电话问他什么时候到家,宫南泽就显得很可怜,他是孤儿,朋友也不多,除了林乐乐之外就剩下墨南炙一个,离开墨白之后也就没有家了,如果不出国度假的话,最大可能就是一个人守着豪宅,孤零零过个除夕。
以前答应过墨白要带他回家,如今是实现不了了,林乐乐想了很久,觉得宫南泽是墨白前夫,夫妻一体,邀请宫南泽四舍五入就是邀请墨白,临放假最后一天问宫南泽:“宫老板,你要不要去我家过年呀?”
宫南泽目光短暂从电脑上移开,看着林乐乐:“去你家?你准备怎么跟你父母解释我的身份?”
林乐乐想了想:“就……无家可归的流浪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