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贺舟从来不吃香菜,但我特别爱吃。
每每同桌吃饭,我都会极其霸道地要求老爸或者饭馆厨师在菜肴里放大量的香菜,看到贺舟敢怒不敢言地紧皱着鼻头的样子,我便说不出来的开心。
这个哑巴,不喜欢吃也不说,就喜欢一个人憋着。
为了惩罚他这个坏习惯,有年贺舟生日,我故意定了一个香菜蛋糕。
看他又一次露出那副不喜欢但不说的隐忍委屈样儿,我立刻振振有词地说道:“如果有人能在我过生日时准备香菜蛋糕,那我肯定会记他一辈子的。”
贺舟冷淡地回:“就冲这个香菜蛋糕,我也会记你一辈子。”
“干嘛?你也喜欢吃香菜啊?那太巧了。”看见贺舟咬紧后槽牙的动作,我再接再厉道,“这可是我精挑细选好久的,你可要多吃点儿。”
我捧着蛋糕,仰脸望着他,一脸期待。
贺舟嘴角动了又动,终于憋出来个答案:“不喜欢。”
“什么?”我假装没听见。
贺舟一瞬不瞬地盯着我的眼睛,被逼出来脾气:“我说,我不喜欢吃香菜。”
我“哦”了声,咕哝:“不喜欢就不喜欢呗,你早这么说不就好了。”
我记得那之后,贺舟的确变得爱表达了。但着实有些太爱表达了,故意针对我似的,不喜欢这个,不喜欢那个,看不惯这个,看不惯那个,总之就是很难伺候。
时过境迁,一个香菜蛋糕成了刻舟求剑的那道刻痕,让我想起了这件埋藏在记忆深处的往事。
“不是说死也不吃香菜吗?现在咽得下去了?学人精!”我沉默良久才憋出来这一句话。
看着贺舟对着蛋糕愣神,看着贺舟把快燃到底的蜡烛吹灭,看着他吃了一口蛋糕便控制不住地抱着垃圾桶呕吐起来。
再抬头时他眼下隐约可见两道泛着光的泪痕。
我别开眼,不再看他,也不再说话。
我从来没想到,贺舟会是那个在我死后很多年仍然记得我的人,并且是唯一记得我的人。
我对贺舟实在算不上好,在学校里看他不顺眼,回到家挑他的毛病。
如果说贺舟对所有人都尖锐冷漠,包括我。那我便是对所有人都和颜悦色,除了贺舟。
我讨厌他,他也知道我讨厌他。就连我说喜欢他的时候,也是在讨厌他。
能让我欣赏的人,不说驾着七彩祥云上天入地,那也得是周正坦荡,不论什么年纪都保留少年心气。我不需要他给我摘星星够月亮,但他得有这个能力。
贺舟不是。
勇气、傲骨、创造力、理想主义、责任感、赤子之心。
这一切一切,我认识的贺舟通通没有。
他别扭且偏执,尖锐也懦弱。
我理所当然地讨厌他。
我们两人处在一种极其不平等的相处模式。所以贺舟是我在梳理“谁对我念念不忘”时最先排除的人。
甩开我这个烦人精,这个累赘,他应该庆祝才是。
庆祝再也不会见到我。
而不是一年接一年地为我庆祝生日。
还是说这是什么我不知道的新型的嘲讽人的招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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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进未拉窗帘的卧室,贺舟眼皮被照得发烫,不适地蹙起了眉头。
“你醒了吗?”我盘腿坐在床头,陡然坐直,等待着他给这个房间带来些人气。
贺舟撑着宿醉的身子靠到床头,伸手从床头柜上摸烟时,我已经喋喋不休地说起来:“我仔细想了一整晚,就算你不是因为我变得这么狼狈,我也会想办法帮帮你的。反正我掺和你的事不是一次两次了,你肯定不会介意的对吧。”
听到打火机的声响,我卡顿了一下,警告道:“可以不要在我房间抽烟吗?”
贺舟仿佛听到这句话似的,竟然松开了按下火机的拇指,摘走衔在嘴边的烟,起身去卫生间。
我寸步不离地跟着,在卫生间门口才停住,我背对着门,继续道:“你这生活习惯也太差了,睁眼就找烟抽,是觉得自己活得太久了想找死吗?我看过不了几年咱俩就能见面了。你等着吧,到时我肯定要痛痛快快地嘲笑你一番。”
身后传来冲水的声音,不多时又响起刷牙的声音,然后是洗脸,刮胡子。
贺舟从卫生间出来,径自从我的身体穿过,走到衣柜前换衣服。
“我说真的,你别抽了。就算你不爱惜自己的身体,身边人也会担心的啊。你想想杨阿姨,你妈那么爱操心,见你这幅样子肯定会生气的——”见到贺舟脱掉睡衣露出的后背,我瞬间忘记自己接下来要说什么,不自知地咽了下口水。
贺舟瘦归瘦,但肌肉还是有的,薄薄的一层,随着他活动手臂的动作,线条漂亮又结实。
见到这一幕,我心中贺舟颓废酗酒的形象淡了些。
身体底子在这里摆着,再怎么作总归是个健全挺拔的成年男人。
先是衬衣,再是西裤。贺舟转过身,面朝着我系纽扣和裤腰。
我目光没有躲闪,尽是按捺不住地打量。
过去多亲密的互动都有,美好的一面,不堪的一面,矜持的一面,放纵的一面,都毫无退路地展露给他。
所以只是看几眼,算不上唐突。
我一直觉得,贺舟浑身上下处处不是自己喜欢的,自己还能跟他不死不休地纠缠在一起,靠的就是这具对她很忠诚且具有唯一性的身体。
就像一块画布,虽不是最适合作画的纯白底,但纵使他再狼藉、扎眼、几乎没有施展创作的空间,也不许旁人践踏、涉足、插手。
我是那个唯一被允许可以在上面作画的人,就算我用刀削斧凿,他都不会有任何怨言和反抗。
那些混杂着喘息、汗水,疯狂和贪心的日日夜夜,毫无征兆地浮现在脑海中,我才知道,原来有些事我从来都不曾忘记。
贺舟于我,比我以为的要深刻。
眼前晃过一抹熟悉的色彩,我堪堪回神。贺舟正站在镜前给自己打领带,我之所以对这条领带的花色眼熟,是因为这是他大四实习那年我送他的生日礼物。
没想到他还留着。
我选领带时做了些功课,花色经典,不显老成,如今再看也不过时。
过去连领带都打不好的人,如今温莎结打得漂亮。
这么一拾掇,真挺像样的。我注视着贺舟在玄关处换完鞋,拿起电脑包开门的背影,及忙跟上去。
我可以离开这个房间,凌晨的时候我试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