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老板的手艺没得说,以赛亚在发现打五折比学院食堂便宜后,便不辞辛劳地一天三趟跑来吃。
原本不做早餐的齐肴好脾气地每天早起给他准备些吃的,这可是他等了好久才等来的宝贝疙瘩,可不能放跑了。
来多了,以赛亚也了解到齐肴的店为什么会这么破,他是外来者,这在鸣霄城不是新鲜事。
但齐肴不是御兽师,出身也很差。
他原先待的那个村子跟以赛亚穿来的落脚点绿湖镇不相上下,都是贫困封闭的地方,他家世代做厨子,手艺在当地数一数二,因此齐肴的生活还算富足。
也正因如此,他渐渐生出了远行的想法,他全然地继承了长辈们的厨艺天赋,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在那个小村子里,所有的食材多是自给自足,外来的食材不仅贵,品质也不如新鲜的。
种子在心里默默生根发芽,齐肴日以继夜年复一年地接活,在餐馆里帮忙,五十五岁这年,他终于攒够了路费,在鸣霄城租下来一个破烂的店面。
以赛亚来的那天,是齐肴开业第三天,地段差加上店内破旧,很少有客人会进他的店,好在吃过的客人都赞不绝口。
以赛亚来吃饭这几天,可是实打实的看着齐肴从门可罗雀经营到小有人气,饭点时能坐满一半。
这也让齐肴有够忙的,以赛亚来吃早餐的时候就能看到他在处理不容易变味的食材,还整天喜气洋洋地嘀咕着,说生意再好一点他就去请个人帮忙。
以赛亚很怀疑他是否真的还在研究所谓的新菜,用史莱姆黏液做的。当了这么多年史莱姆,他第一次见有人想把那玩意放进嘴里。
弱小的史莱姆之所以能无所不在,除了不讲道理的生殖速度,还因为没什么灵兽爱吃史莱姆,一口咬下去,不弹不脆,全化成了黏液,没什么味道,但口感已经很令兽作呕了。
“大叔,我最近要出门一趟,应该要三四天才能出来,我多给些够用吗?”
以赛亚指了指他刚才搬进来的浅口小木盆,足够装上两个长条黑面包的盆里现在满是黏液。
“够倒是够了,但黏液很难保存,现在的天气撑不过两天。”齐肴盯着黏液,要不是怕弄脏,他简直要扑在上面了。
最近他的研究进度很缓慢,仅有的时间都被他拿来探索这种新食材了。
史莱姆黏液的确没有味道,但它奇特地可以做到完美吸收其它食物的色香味,调味和搭配的艺术在它身上完美地展现。
用木浆草水冲洗过后它就会亲亲蜜蜜地团成一团,口感变得有嚼劲,糯糯的。
再加上少许的脆脆果汁液,黏液团子就能完全继承那种脆滑的触感,碰一下会活泼地晃好久。
但也因为它太容易容纳别的物质的属性,用来做菜很容易就会改变原先想要的味道,甚至出现过在齐肴加入某种食材后,黏液团直接化成水的情况。
他需要很多的史莱姆黏液来试验,平时的半个木盆已经是跟以赛亚商量过很多次的结果了。
导致小火这些日子都虚虚的,它的实力还没有到每天损失这么多黏液还稀松平常的地步。
小火如今是自己的亲信,以赛亚也不会让他一直这样,太损耗精力了,对实力进步只会起到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