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鸾!”
明鸾拄着手杖,对上明澜的眼睛。那双眼带着深情勾人的意味,此刻正含笑看着自己。
目光粘腻仿佛全身被舔了一遍令明鸾浑身不适,明澜是他这辈子最不想见到的人。
他轻轻“啧”了一声,“没大没小的。”
明澜眉眼弯起,亲亲热热的唤:“哥。”
时隔多年弟弟猝然站在面前,明鸾脑海闪过无数画面,最鲜明的一幕是年少的明澜面无表情地攥着刀在布满伤痕的手上划,好似看不见其上的鲜血淋漓深可见骨。
看到回家的明鸾才哭着跪在地上嘶喊:“哥、你别不要我……哥!”
地上还滩着一块血肉模糊的血块,明鸾没看到明澜手臂上有被剜肉的血洞。
直到在母亲一声凄厉尖叫中,他才发现明澜后颈腺体那块位置硬生生剔去一块肉。
是明澜自己动手剔的。
没有Omega腺体和激素,明澜失去原有的娇媚柔弱,但他长得本就不错,比明鸾印象中白皙可爱的Omega弟弟脸型棱角分明、眉眼深邃许多。
瘦、高,但能看出十足是个男人了,整个人气质沉了下来,多了分俊逸邪魅的凶戾。
多年未见身量竟比明鸾还高一截,他站在明鸾面前投下的影子将明鸾密密实实罩住。
在明澜隐含偏执疯狂的直勾勾注视下,他感觉自己像被对方的目光扒光般玉体横陈。
明鸾脸色苍白不禁毛骨悚然地退后一步,箍着手杖的手都在颤抖,他竟有转身想往反方向逃的念头。
疯子病态的爱,他不想要。
明澜垂下眼看到哥哥诱人的唇上痣眼神闪烁,他觉得哥哥又漂亮了,漂亮得令人心惊。
他不无恶念的想,恐怕方圆百里都能闻到哥哥成为寡妇后身上的骚.味。
明鸾的唇上痣是被年少的他撕咬后残留的疤痕,这也是他唯一留在他哥身上的东西。
成年的明鸾多了这枚唇上痣无端流露出吸引男人的风流韵味,唇像一颗鲜妍欲滴饱含滋润的樱桃,刚被男人强制吮吻过般红艳,较之年轻的青涩媚态十足,让人想狠狠撕碎外表虚假的伪装,让人想上。
“哥,最近过得还好吗?”明澜倾身靠近他,忽视明鸾后退半步的举措,自然而然拿过对方手中的拍立得,很认真地看了许久,“我就知道哥照出来会很好看。”
被凝视的感觉一直挥之不去,明鸾眉头紧锁强装镇定,“你来干什么?”
“我大学毕业了,也该找工作了,妈让我来找你。”
明鸾心沉了沉,“我那时候就说,我和明家没有一点关系了。”
“哥,”明澜凑近,咧嘴笑了,他的笑自带一股疯气,“五十万就想断了,想的也太美了,你现在在大公司上班赚得不少吧,明、总、监。”
明鸾痛苦地揉搓了下太阳穴,“我不是每个月还往家里打一笔钱吗?”
虽说钱不多,但足够维持三人的日常开销,精打细算肯定还有富余。
“妈都存着,说攒钱给我娶老婆用。”明澜撇撇嘴,“我一劣质Omega,没人要,她就整天盼着我能娶一个回来,也不想想现在Omega都眼高于顶,哪个会愿意进门。”
突然他心口跳了跳,眼中簇着一团火,“要不哥,你嫁给我吧,这样咱妈也省了一笔彩礼钱,反正你和我也没有血缘关系还知根知底的。”
“……”明鸾气的恨不得一手杖抽这家伙脑袋上,决定不再继续无意义的无聊对话,延着之前来时的轨迹回家,深怕触动这个疯子哪根神经又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