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朝阳点开林东鹤的头像,他头像是一只漂亮萨摩耶的大头照,这是林东鹤以前养的一只宠物狗,她见过也摸过。
点开对话框,叶朝阳组织了下语言,才快速敲下了一句话。
“谢谢林总的投喂,我会尽力把它吃完的,践行光盘行动。”
想着林东鹤短时间内估计不会看到消息,她把手机放到一边,开始拆外卖,将保温盒一个一个拿出来,打开盖子,有鱼,有虾,有排骨以及两个素菜,最后还有一份菌菇汤加一盒白米饭。
叶朝阳起身把外包装袋扔进垃圾桶,转身敲了敲方明珠的房门。
方明珠打开门,原先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硬生生换了一句:“叶子,是你点的外卖吗?好香啊!”
叶朝阳笑笑,没承认也没否认,只是说:“点的有些多,你要是还有肚子的话,可以帮我分担一点不?”
方明珠有点为难:“可是我已经洗漱过了。”
叶朝阳遗憾地耸耸肩:“那好吧,看来只能我一个人吃独食了。”
方明珠在吃货的本能与懒癌的属性之间来回纠结了下,终究是吃货的本能占了上风,她追了上去:“不就是再重新洗漱一遍嘛,洗就洗吧。”
两人到了桌子前,方明珠注意到餐盒上的商家名字,惊讶道:“叶子,你今天发财了?这家中餐厅的东西可不便宜,你竟然点了他家的外卖!”
唉!果然逃不过珠珠的眼睛,好在叶朝阳反应迅速,随便瞎扯了个理由:“出国之前犒劳下自己。”
这理由还挺有说服力,方明珠不疑有他,本着蹭饭人的谦虚笑眯眯道:“那我沾沾光。”
两人吃完,重新洗涑了下,回到了各自的卧室休息。
临睡前,叶朝阳看了一眼手机,□□提示有新消息,她下意识点开,林东鹤回复她了,只有一个大大的赞。
叶朝阳有点哭笑不得,没想到他还挺幽默,她没有继续回复,放下手机,裹上被子开始睡觉。
而另一边的林东鹤,回到下榻的酒店,刚进门,都忘记了要吃个晚饭,直接去卧室找出了自己的眼镜,拿着书和眼镜,来到客厅的沙发上坐下,翻开叶朝阳送给他的那本书开始看。
本来书就只有二十多万字,他阅读速度又快,在凌晨时刻来临前,林东鹤合上了书本。
之后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他没有像叶朝阳一样流眼泪,但也红了眼尾,久久不能从那种悲伤的余韵中抽离出来,世上竟有如此相配的一对恋人,可惜老天无眼。
他做影视这么多年,手底下不知道审核过多少个爱情剧本,有王子爱上灰姑娘类,也有公主恋上青蛙王子类,他闲暇时会看一些剧评,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前者男高位的剧评里,总会有那么一种声音:这存粹是女人的幻想!男主那么有钱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非要女主那一个,也就是在电视剧里。
而反观女高位的剧评里,这种言论要少许多,某些这种男性视角的言论倒是全不见了踪影,倒是很多自信又配得感十足的发言,这时候倒又想起了歌颂爱情。
虽然这只是普遍现象,而非绝对。
但他极其厌恶这种披着人皮实则全凭动物本能行事的生物,他们哪里配谈爱。
很多时候他也会想,人类社会是理想与现实交织的蓝图,爱是理想,是乌托邦,而理想与乌托邦似乎总是与现实冲突,那人类到底需不需要爱这个概念,经过这么多年,时至今日,他的答案依然是需要。
他依然觉得,人类的情感和爱简直是这宇宙间最神奇的创造,是造物主最温柔的手笔。
如今这般纯粹的感情不是在电视剧里,不是虚构,不是幻想,是这个现实世界里两个纯粹的人用生命谱写出的动人篇章。
林东鹤恍然想起过往的自己,在叶朝阳消失在他人生里的那些个日日夜夜,无尽的思念与煎熬让他陷入了某种怀疑与虚无,他懂爱吗?懂得如何去爱那个他喜欢的女孩吗?是不是真的非她不可?
那个时候,叶朝阳一声不吭从他的世界消失,让他像个被抛弃的可怜虫,自身的骄傲自尊以及夹杂的愤恨让他第一次那么想否认爱这个字,否认爱,否认爱她,否认非她不可,似乎只有这样,他便可以从那种无法挣脱的煎熬中走出来。
可他终究不愿,比起否认爱她,至此冷心寡情地风流活一世,还是爱她更让他觉得美好,即便暂时不能见面。
想到这儿,林东鹤拿出手机,打开□□软件,看到他给叶朝阳发的那个大大的赞,弯了弯嘴角,而后快速敲字。
“爱你呦!”
林东鹤心里默默想,叶朝阳,如果你需要我走向你,那路上所有的障碍我来清除,你只需要等我到你身边,如果你想自己来找我,那我就提前买一束你喜欢的红玫瑰,乖乖地等你来见我,你说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