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霁的身体,是复燃的死灰。
瞧着叶云夕快把那锅子给抛出银光,林霁恼恨地倒打一耙:“下午要忙的事情一大堆,哪有功夫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倒是叶小姐...大白天的,就开始想这些,这么想要吗?”
叶云夕没说话,紧抿着唇,有些羞恼地从林霁的禁锢里挣出去,径直走向厨房。
事实上,从林霁和她为数不多的相处来看,叶云夕除了爱哭这一个特点之外,从来不是沉默寡言的人,甚至有些时候,常常会有些语出惊人的幽默——尽管林霁很少觉得好笑。
她似乎只有在无可奈何、无能为力的时候才会沉默以对,像是被叶家人默认为女仆,像是被自己的妹妹抢走心爱的花。
啧,差点忘了,还有叶家妹妹这一茬。
林霁有点头痛,慢悠悠晃荡回火炉前,看到叶云夕绷着下颌角,熟练的生火,那点头痛又很快烟消云散。
很开心,自己因为系统的约束,想做不能做,现在叶云夕也同样被拒绝,大家一起欲求不满,相当愉快!
林霁又去伸手勾叶云夕的头发,但被她扭头的动作甩开了,林霁不气反笑,笑得眉眼弯弯,胃口大开地吃掉了两份吐司面包。
吃饱之后,她也确实没闲着,开车带着叶云夕,穿梭在街上的报社。
叶云夕上车之后,本来要带上黑布的,她大约是猜到了林霁不想让人知道这地方的具体位置,乖巧的叫人想要一口把它吞进去,像是吞掉一块浓郁的巧克力。
吞掉巧克力是非常奢侈的行为,末世的物资,味道好的少,能提供大量能量的更是少,两者兼备,又省事易携带的,巧克力稳居榜首!
这样好的物资,就应该含在口腔,等待浓香的滋味随着时间消弭在口齿间的每一个角落。
生吞,太奢靡了!
一如林霁现在贲张的自信心。
她一把抓走了叶云夕手上的黑色布料,哼笑一声:“知道你贪恋我的肉题,欲求不满,精力难以集中,但毕竟还是白天,叶小姐还是克制一下,目的地又没有惊喜,你给自己蒙什么眼?”
看叶云夕因为这种事生闷气,简直比逗她害羞脸红还要有趣!
林霁可不想因为一张窄布条,让自己看到的东西受限。
拽走了布条,林霁总时不时的撩拨两句,然后去报社找人喝茶的时候,看起来都是春风得意的。
晚上的时候,两个人去宫廷外的广场上看烟花。
去的早,烟花还没开始,但天色已经黑了,林霁把车停在一处巷子里,带着叶云夕步行过去。
——天黑,她倒也不怕她那个便宜爹能在人群之中看到她。
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林霁的嘴巴也不肯老实,叶云夕被折磨了一下午,哪怕是只兔子,也要被逼得咬人
她在巷子口站定了,偏身看向林霁,“我为什么这么想要,林小姐不清楚吗?”
烟花表演已经开始了,周围的人声开始喧闹,头顶的夜空亮起五彩斑斓的光亮。
可林霁还是听清楚了叶云夕的那声反问,她看着叶云夕的脸被落下来的五彩斑斓照亮,心里还没揣测出来这是个什么意思,就见叶云夕倾身,凑到她耳边,“当然是因为你一直不肯给我,这种事...也能怪我吗?”
“嘭”
“咻”
“砰!”
一朵巨大的紫色烟花升起,霎时照亮了半边天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