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当空,蝉鸣声很聒噪,街头的行人很少,林音含戴着自己刚买的新款蓝牙耳机,嘴里哼着小曲走在回老家的路上。
林音含高中没毕业就辍学去弹吉他了,刚开始周围的同学朋友都劝她放弃弹吉他,说什么干这行没出息还不如好好学习,将来考个好大学,有个稳定的工作多好啊。
林音含觉得自己想干什么不需要别人指指点点,听别人瞎叨叨一些大道理,还不如多练几个谱子,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
林音含去了外地弹吉他,和有共同梦想的朋友组了一个乐队,经过长期的努力还在一个小地方出了名,不过没有几个人能为了梦想一生都去追求,时间慢慢消磨了青春年轻人的韧劲,坚定的信念一旦出现裂痕就会崩裂。
果不其然,因为各种因素的刺激下,林音含和自己的伙伴们分道扬镳了,于是她回了老家,在此之前她重新高考,考上了大学,尽管只是一所普通的大学。
林音含有个堂姐,是她姑妈在河边捡小孩,当时她姑妈见孩子不过半岁,孩子乖乖的躺在竹篮里,伸着白嫩的小手在空气中乱抓,冲着她姑妈嘿嘿直笑,小孩脸蛋红扑扑的,黑色的眼珠子圆溜溜的,可爱极了。
在刮着大风的坏境下,她姑妈于心不忍小孩在这样的鬼天气下受苦,就抱回了家,领养了。
起了个自认为俗里俗气的名字——方司英。说,英嘛,精英,长大有出息。司嘛,司令,找个和司令一样的大官,名字好像又俗又好听。
林音含对她那个表姐印象挺深的,一头长发天生发黄,身上没有赘肉,个子高挑,身材跟模特一般,左眼角有一颗小痣,不仔细看是不会注意到的,脸蛋也贼漂亮,可以说上艳杀四方。
这个姐姐在林音含心里头对这姐就两字总结漂亮。
林音含爸妈死的早,从小就在亲戚中乱串门,亲戚们为了打发她走,不情愿的凑了钱,给林音含买了一个不到五十平方的小房子。可自从知道林音含父母给林音含留下的有一大笔遗产,他们就变得格外殷,这让林音含有些厌恶他们这些势利眼。
林音含听姑妈说方司英还带过她,林音含也没有特别感动,也许是她被亲戚们“抢手”过,周围的人都不是真心的,都是因为她成年以后要继承父母的遗产,才对她格外殷勤的,还好林音含不是甜言蜜语能诓走的白富美。那些突然冒出来的亲戚不就为了那些钱,她可不会为了听几句三言两语就骗走的,也就她姑妈不图钱,切切实实的真心照顾她,其他的人都是甩不掉的狗皮膏药。
林音含之所以不在姑妈家是因为她姑妈也不容易,姑父和她姑妈离婚了,就因为姑妈因为流过产,不能生孩子了。
她姑妈没有稳定的工作,日常收入就是打点临时工来生活,就这样一个普通的女人却对她格外的好,她每次都悄咪咪的往她姑妈衣服口袋里塞钱塞卡,好把卡上密码都写在了纸上一并塞进口袋。亲情这种感觉林音含只在姑妈家体验过,那个朦胧的幸福感特别美好,把人泡溢在幸福快乐之中,林音含感到自己都快融化了。
林音含也不是没有体验过那种感觉,她本来有一个超幸福的家。她妈妈是国际超模,她爸爸是个著名的企业家,即使父母很忙也会凑时间陪她,那种幸福是描绘不出来的,但也就曾经拥有过。
林音含走过长街街巷头来到那个破旧的老小区,墙皮已经发黄干裂,被时光欺负的墙皮变得坑坑洼洼,不再从前一样洁白光滑。
梯道上的栏杆都生锈了,让人一看就起一身鸡皮疙瘩,但这有这样的地方,可是她小时候生活的地方,从懵懂到成熟。
她也不是没有想过要姑妈住好地方,只不过她当时没有成年继承不了遗产,姑妈也不愿意去她家住,林音含只能乖巧的跟着姑妈。
林音含扶过掉漆的铁栏杆,抬起腿上楼,猛然间一个手搭在了她的肩上。
“是音含吗?”是她姑妈梁芳善,梁芳善鬓角已经发白了,样貌却依然和记忆中的一样,只不过多了皱眉。
好像什么都没变,但什么又都变了。
林音含心里好不舒服,泪水从眼眶里缓缓往下流,细小地声音哽咽着:“姑妈,是我,是音含,对不起让你等了太久,我都长大了……”
梁芳善看着林音含激动的直发颤,她小心翼翼地把手搭在林音含肩上,声音异常激动:“音含,你终于回来了。”
林音含点了点头,紧紧的看着梁芳善。
方司英缓缓走出,金黄色的长发用一根黑色的发带缠着,五官长得十分艳丽,艳红的唇色闭合,脸上没有丝毫表情,给人的感觉却特别温柔,身穿白色的碎花连衣裙和黑色的薄长短袖外套,白色的高跟鞋蹬在两脚,本来个子就高,穿上高跟鞋更高了。
林音含一眼便认出了那是方司英,只因那绝颜让人看一眼就过目不忘。
梁芳善一见到方司英就把林音含挡在身后,眉头紧锁,有些不高兴道:“你怎么出屋了?”
方司英一见梁芳善不开心了又走进了屋里,脸上的表情明显变得不自然。
林音含笑了笑:“我姐还是这么漂亮。”
梁芳善没有回应。
林音含不明所以。
她听见梁芳善小声叹气道:“对,可是……一个姑娘家家的,有出息得很,开着公司呢,就是干嘛要喜欢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