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山迎来了极其普通的一个夜晚。
作为王,奉天自然要在这个时候去巡逻属于他自己的领地。他带着随从和火把,一步三晃地走过龙虎山的山脚,这里拽颗果子,那里掰根玉米,遇见一串红则更好,摘两根下来,一根叼在嘴里嘬,另一根拿在手上甩。今夜是晴朗的天气,月亮高高地挂在枝头,虫鸣与鸟啼为阴暗的树林带来一丝生机。
这样的平静却被突如其来的闯入者打破,一个人影从奉天手旁的一丛草叶中窜出,直直地朝他扑了过去;奉天一时不察被他扑倒,两个人叮里咣当滚作一团,借着山势双双滚下坡,你牵着我我拉着你,连随从也没来得及止住势头,直到摔上一处平地才停了下来。奉天死死拽着人影的领子站起身,月光下看不清他的面貌,只能辨认出是一名十五岁左右的少年。
知道对方比自己小,奉天的底气就足了起来,揪紧他的衣领恶声恶气地发问:“你是谁啊?”
少年则似乎是摔蒙了,盯着奉天看了半晌,这才摸摸自己的脸又摸摸衣服。他在奉天的拉扯下四处转头勉强看了一圈,才结结巴巴地开口:“li……里……”接着顿了顿,咽了口唾沫,下定决心似地把奉天一推:“你又是谁啊!”
李霸地只觉得这天晚上像是做了场噩梦。半个小时前,他还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和同学侃大山;二十分钟前,他正在狼吞虎咽地解决晚饭,并且嫌这一顿的番茄炒蛋太咸了;十分钟前,他在对着手机发呆,对面是朋友发来的消息——李霸地,你看不看金光啊?
如果现在的荒郊野岭就是那个什么金光的世界……李霸地想,那等自己醒来之后绝对不会多看一眼。但现在最紧要的是应付对面这个朝自己飞唾沫的,的,野人?从他推了这家伙一下之后,这个长得像孙悟空的人就没停过嘴,旁边两个看上去像随从的人则一副习惯了的表情。刚才那一阵折腾给李霸地的脑瓜子摔得嗡嗡的,野人的话也是有三句没两句地听着。
什么“你真是胆大包天,我奉天的王者之躯,也是你能碰的”,嗯嗯,他原来叫奉天啊。
什么“整座龙虎山,我连一棵树一根草都认识,唯独不认识你这野小子”,啊,这个地方叫龙虎山啊。
什么“惊扰本大王,应该受死,但本王看你骨骼惊奇,大发慈悲,罚你——”
——罚我?李霸地愣了。别开玩笑!莫名其妙地被一阵白光扔到这么个吓死人的鬼地方,手机也没了,眼镜也没了,甚至衣服都换了——还要挨这个野人罚!?不,不对,这个野人凭什么罚我!他挣扎着问了,得到的是奉天一阵得意的大笑:
“果然是野小子,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么浅显的道理你不懂吗?来了龙虎山,就是我的人,现在本大王饿了,你去给本大王搞点夜宵来!”
见李霸地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奉天掏出拳头在他鼻子底下晃了晃。“不然,本大王就请你吃锭子!”
在暴力的威胁下,李霸地屈从了。尽管所谓的龙虎山大王奉天连俗语都用不对,可李霸地也确实是15年来没打过架的好孩子。而且那样的手掌,哪怕是李霸地的父亲也不曾有:
它又黑又厚,熊掌一般,遍布着风沙带来的细痕;老茧扭曲地附着在关节上,手毛汲取了手背上黑泥的营养,长得又韧又粗,铺了厚厚的一层,显得一只拳头像是在泥里滚了一圈的仙人掌。李霸地可不想挨这样的拳头一下,他选择老老实实去给野人——奉天,搞夜宵去。
奉天实在不是个好伺候的主。李霸地费劲半天摘来的果子统统被他嫌弃地扔到一边,散落在地。“本大王是吃素的吗?”他说,“夜宵当然要吃肉!你现在给我做肉去!”
因着这句话,李霸地在灶台旁边站了有一会了,还面对着一大堆的问题:柴在哪?怎么点火?锅这么大,得烧多久才能往里面放东西?肉在哪??在去厨房的路上,李霸地拽了一个看上去不是很凶的随从问东问西,什么龙虎山是哪,这是什么国家,今夕是何年……
幸运的是,随从张大哥是个好人,一路上有问必答,到厨房门口后还嘱咐李霸地不用太为难,奉天是个糙人,随便把肉煮熟就能应付过去。
不幸的是,随从的原名叫张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