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度果然是第一个来的,她的礼物是一幅书圣的真迹,听说这是她父亲的珍藏。我跟着春度学过一段时间书法,现在的字只能说能看,还是一个菜鸟水平,却要拥有这么珍贵的书法真迹,有些暴殄天物。
虽然经历过别人给我送贵重的新婚礼物,但是书法真迹可不只是价格上的昂贵,还是非常重要的文化珍宝。
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人,十分清楚这些真迹的重要性,就应该放到博物馆里珍藏,既然这里没有博物馆,书法作品也多是私人珍藏或者归君王所有,那也应该送给最需要的人——一个热爱书法的书法家。
“不喜欢吗?我以为你会喜欢他的字。”
这幅字很漂亮,我很喜欢,几乎可以和王羲之的《兰亭序》相媲美,但也正因为此,万万不能收下。
“这太珍贵了,不应该被我收藏。”
“为什么?”春度不解:“你是周丞相的女儿,便是更珍贵的礼物你都值得,何况只是一副字帖。”
因为是相府千金,因为爹是丞相,所以值得,和我自己、和我这个人没有一分钱关系。
我有些不快,直接地、甚至有些强硬地说道:“抱歉,我不能收下。”
气氛一时有些尴尬,送礼物的手停在半空中,春度没有错,只是想向我道喜,送了珍贵的礼物。如果我接受了别人的礼物唯独没有接受她的,这只会让她难堪,甚至可能惹得她爹、她丈夫埋怨她。
明明应该只是一个很正常的事情,却要承担代价,烦死了。
我的脸上挂上营业式的笑容,经过近一年的训练,应该不会太假,抱着春度的手臂,像是她的妹妹——我真的很讨厌这样——软软地说道:“不如这样,字帖真迹姐姐就带回去,照着字帖临摹一幅送我,然后教我临摹这幅字,好不好?”
她又问道:“你当真不要这幅字贴?”
我点点头,回答道:“这幅字放我这里也没用,不如让你带回去,谢氏应该有很多人的字写得比我好,他们更需要字帖。对我来说学习春度的摹本就够了,但是事先说好,你要教我临摹,也不许嫌我笨。”
春度无奈地笑道:“好,我答应你。”
说罢,她当场临摹了一幅,除了纸张不一样,其他的和真迹几乎完全一致,至少我是分不清楚区别。
但是春度并不满意,又重新写了一幅、再一幅,她写得格外专注,眼睛注视着纸面,眼神甚至有几分锐利,像是要和敌人争个高下。下笔有神,入木三分。今日天气微凉,但是她的额头上布满了细小的汗珠。
谢春度一直以来给我的感觉是个很绵软的人,很典型的大家闺秀,未曾想过她也会坚硬的一面。
她终于写出了一张满意的书法,放下笔,发现已经过了很久,有些愧疚地说道:“抱歉,我以为不会要很长时间的,太久没临摹了,有些生疏。”又恢复了平日的模样。
我摇头道:“没事,反正客人也还没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