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之恒的话犹如魔咒萦绕于耳边,在每一个黎乐清醒的时候反复提醒他这残忍的现实。
每当他闭上眼睛,想到的全都是那个让他痛苦又存着希翼的一年。
现在应该算是五年前了,那时候的他还在无忧无虑的上学。学长对他一直都很好,渐渐地情愫在两人之间滋长,他更是将他当成了异国他乡的唯一依靠。
然而,当他看到唐至电脑里收到来自美国学院的offer时,他甚至一度怀疑自己读不懂英语了。他从没想过唐至会离开,于是等唐至从洗手间出来时,他直接问了。
面对他的步步紧逼,唐至似乎早有准备。他很淡定的合上电脑,说出了黎乐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话。
他说:“这是今年唯一的名额,也是很重要的机会,我不想放弃。”
站在图书馆的室外走廊,远远的能看见泰晤士河畔的伦敦眼。他们曾一同去过,曾在摩天轮的最高处相拥,他以为唐至懂了自己的意思,没想到……原来一切都是他自作多情了。
黎乐问他什么时候申请的,唐至说三个月前。
“三个月?”黎乐自嘲的笑着:“在这九十天里我们一共见面了86次,每一次你都可以告诉我可你并没有,所以我在你心里到底算什么,你为什么不说?”
唐至想去摸他的头发,却被黎乐躲了过去。手落在空中久久没放下,他说道:“我是和你说,可我觉得你一定不同意我离开。”
“你觉得?”黎乐努力想控制自己快要夺眶而出的眼泪:“原来我在你眼里就是这样一个不讲理的、拦着你阻止你追求梦想的人吗?”
他从不觉得追求梦想有什么错误,可唐至对他的误解是他解不开的心结,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才让唐至有这样的看法。
他只要说,他一定会同意,甚至鼓励他出去。可唐至并没有,如果不是他偶然发现offer,或许这人直到上飞机才会告诉他这个消息吧。
他不想听任何解释,立刻冲出去,无视身后唐至的呼喊。他跑去酒吧买醉,想用酒精麻痹自己,让他能短暂的逃离现实。然而也就是这个时候,酒吧老板摸上了他的手……
他立刻清醒过来,但为时已晚,他浑身燥热,猛地推开老板后跌跌撞撞跑出来,却落进了另一个魔爪。
三个肥头大耳的醉汉将他堵在街巷,在暴虐即将发生时,平时黯淡无光的暗巷突然闯进一抹夕阳余光,随即他的光也出现了。
他牢牢抓住了这一抹新的希望,并将自己献了出去……
第二天下午醒来后,酒店只剩下他一个人,身上到处都是红痕,就连走一步都钻心的疼。他很快理清了昨天发生的事,他的第一次爱情彻底埋葬。
而等他回了公寓,门缝里塞了一封信,唐至已经走了。
他看完了信,默默的撕成碎片。
是他先放弃了他们的感情,再解释都没了意义。
后来父亲去世,他赶回国内。在看到对面是救了自己的恩人时,他不可思议同时也更难掩激动,他答应了联姻,并决定从此一心一意爱着路之恒。
订婚后他们之间更加火热,很快他搬去了新的公寓。毕业后他们又在长辈的安排下结婚,本应该会是幸福的生活,但却就此开启了他多舛的新的人生。
曾以为和路之恒的相伴是上天赐给他的美好情缘,然而直到现在他才发现,这本就是一段残忍的孽缘……
客厅里朗星在和Bradley玩耍,见黎乐从卧室出来,朗星丢下玩具捯饬着两条白白嫩嫩的莲藕腿朝他跑去。
“baba……”
黎乐架着他的腋下高高举起然后又圈进怀里:“乖乖小星。”他逗着朗星圆鼓鼓的小肉脸:“今天有没有哭啊?”
朗星摇摇脑袋,笑的时候眼睛都是弯弯的。
Bradley走过来,花衬衫红红绿绿的晃着眼睛:“sweetheart,你今天比昨天要晚起了一个小时,我都饿了。”
黎乐对这个称呼已经免疫:“抱歉,昨晚没睡好……你这是什么穿搭?新潮流么?”
除了花衬衫,还有模有样的系了条商务领带,只是太过于不搭,看的像是小孩儿偷穿大人的衣服。
“不好看吗?”Bradley特意给他展示了自己的领带:“我觉得我现在特别帅,刚来的时候对面邻居还说我变得成熟了。”
他拿了他爸的领带,又觉得穿白衬衫太普通,于是混搭了自己去年买的只穿过一次的花衬衫。他对着镜子欣赏了半天,觉得自己已经是在商圈叱咤风云的成功老板了。
黎乐瞧着他一副得意洋洋的模样,实在没忍住轻笑了一声:“好看。”
见他笑了,Bradley心情也跟着愉悦了起来:“那下午我们去集市采购吧。”他已经迫不及待要给小镇上的人展示了。
黎乐却道:“不了,我今天有些不舒服,你自己去吧。”
“啊……那要不要去看医生?”
“休息一天就好了。”
Bradley有些失落:“那我也不去了。”
黎乐叹了口气:“不用担心我,你看你今天打扮的这么好看,不出去那就太可惜了。让你的同学也看一看,我想他们也会很羡慕的。”
小孩想装大人,怕是因为那天受到了一些刺激吧。
听他这么说,Bradley又骄傲地道:“那当然,不过他们穿也肯定没我帅。那你在家吧,我买完就回来,你要给我做非常好吃的晚饭!”
黎乐答应了他。
下午,Bradley出门时朗星也要跟着他一起去,黎乐把小帽子给他带上,叮嘱早点回来。
临走前,他又问了一遍:“你真不和我们一起去啊?”
黎乐摇摇头:“你们注意安全。”他蹲下来捏了捏朗星的鼻子:“不要乱跑,知道吗?”
“en!”
两人一走,房间就彻底安静了。黎乐清闲了不少,打扫完卫生窝在沙发里看电视,很快又迷迷糊糊睡着了。
不知道睡了多久,他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他走去开门,是Bradley。
“怎么了?”他往后看去,却并没有看到朗星。
他立刻清醒,心里突然升起不好的预感。
几乎是同时,Bradley告诉他:“对不起,我……我把朗星弄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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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到当地警局,警察很遗憾的告诉他们附近的监控都没有发现孩子的身影。黎乐不信,他亲自查看了所有的监控,结果一模一样,哪里都没有朗星的出现。
这是一个噩耗,黎乐失魂落魄的坐在长凳上,双手捂着眼睛,掌心下尽是泪水。
Bradley蹲在他的旁边,愧疚极了:“对不起,我不该给朗星买冰淇淋的,当时他就在我左手边,可我再低头人就不见了……”
朗星看见别的小朋友手里有甜甜的冰淇淋,眼睛都看直了,腿更是走不动道了,和Bradley撒娇也想要吃。正好旁边有家冰淇淋店,Bradley自己也馋,于是很爽快的带他一起进去,却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