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女曾拜读过尚书所著《治国策》,其言‘今日之世暴戾之气横行,官场之弊屡见不鲜,皆应缺失仁爱之心所致。若上下皆能以仁爱之心待庶民,以仁爱之行处世,则暴戾之气自消,官风自正。若以仁爱之心,治国恤民,则大治指日可待也。’”
“今日之士独崇儒学仁德。臣女独不以为然也。”她转身朝司马业行了一个万福礼,得司马业轻点头示意,转身看向众吏。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双手交叉相握端在腹前,如独生于崖缝中的盎然兰草,风雨雷电催之,外柔内毅,傲然生花。
“人性之恶,自古有之,人心趋利避害,乃天经地义。是以,明法度以规人心,立规矩以约百行。人性恶如狼,则法治如枷锁,使之不能为恶;人性善如鹿,则法治如辔头,使之行于正道。昔我华夏,巍巍帝业,传承千载,乃赖法治以立国,赏罚分明以安民。今吾欲论治国之道,铺陈治国之策,以期国祚绵长,百姓安泰。”
“秦家治世,法治为纲,首倡以法治国,俾四海之内,咸知法度。夫法者,国之权衡,民之绳墨也。法者,明刑赏,定是非,制乱淫,而制□□者也。吾观天地之道,以法治国者,则政令行,纲纪立,上下有序,百姓安居。”
众人闻其言,皆是不悦之意浮于面。圣人“以仁治国”“以德为政”,她却反其道而行之,秦二世而亡,皆因暴政。她一介女流,从前借着太尉府、韦贵妃庇佑,抛头露面也就罢了。今日竟还想借着已是明日黄花的太尉府势力,在大殿之中大放厥词。目光短浅至极,简直令人可笑、可愤、可恶。
众臣越是不悦、鄙夷,她便越是自傲。女子何不能言治国?何不能立于朝堂之上?莫不是动摇了他们的特权,便不能借此将女子狠狠踩在脚底,发号施令。
“明主治吏不治民。吏治乃国家之根本,百官皆当奉法守职,以公心行公事。然往往有贪官污吏,假公济私,图谋不轨。彼等做官,非为天下苍生,实为功名利禄,敛财自肥。彼等鱼肉百姓,搜刮民脂,曲意逢迎君上,以求升迁之阶。如此官员,实乃国之蠹虫。
故当以法治吏,使百官皆畏法如虎。一者,立严法以惩贪腐。凡贪污受贿者,一经查实,严惩不贷,使其倾家荡产,身败名裂。二者,设考核以励清廉。以政绩为考核之标准,以百姓之评价为参考,使清廉者得以晋升,贪腐者无立锥之地。三者,开言路以监百官。广开言路,使百姓得以举报贪腐之官吏,让百官皆知天下有目,无处遁形。”
这些人以竹自居,以松柏自傲。以兰、花草比拟女子,却不知兰有兰的孤傲,有自己的刚毅。
“军队乃国家之利剑,国家之安危,皆系于军队之强弱。昔汉高祖以布衣提三尺剑而取天下,非因其勇武过人,实因其治军有方,赏罚分明。故军队之凝聚力,非空言可得,唯以法治军,赏罚严明,方能使军队如磐石之坚,不可摧折。
以法治军者,首要在于赏罚分明。有功者必赏,有过者必罚,使将士皆知上进之路,畏法之心。赏者,不必以金银珠宝为限,功名、地位、荣誉皆可赏之。罚者,亦不必以砍头、流放为限,降职、夺爵、罚俸皆可使之。如此,则军队之中,皆知进退之宜,皆明是非之理。”
“以法治国,以法治吏,以法治军,则国家繁荣,人民安乐;反之,则国家衰微,人民罹难。法治行焉,百官皆能守法奉公,庶民皆能安居乐业。如是,则国家安宁,人民福祉,国祚悠久矣。”
她转身朝司马业顿首一礼,“臣女闻: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愿陛下深察此理,则大魏之兴,指日可待也。臣女虽不才,但愿以身为国,效法商君,虽死犹荣。伏惟陛下垂鉴。”
鸿胪少卿出列道:“陛下,自古”
“张少卿,”司马业抬手制止他,“此次铨选,无论男女,皆可持文章自荐。昔木兰方秉文定策大计,顾云宸外慑劲敌,疾驰救驾,谁说女子不如男?”
一言方秉文,二言顾云宸,一文一武,正对五殿下账内江初照和苏沐。又极力偏袒韦娴儿。看来此次铨选,是为五殿下拉拢寒门士族而专设的咯。
鸿胪少卿拱手,入列。